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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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部令第4号:废止、失效政策性文件目录
发布日期:2020-12-21浏览次数: 字号:[ ]

 

 

近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布第4号令,对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105件政策文件,宣布115件政策性文件失效,并于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以下为通知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令

4号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已经退役军人事务部2020年第4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孙绍骋

2020年11月6日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一批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制度体系建设,经商有关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对相关政策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退役军人事务部决定:

一、废止105件政策性文件。(附件1)

二、宣布115件政策性文件失效。(附件2)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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