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公开原则
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公开主体
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
三、公开内容
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是指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以下类别的政府信息:
(一)机构信息类
(二)通知公告类
(三)法规政策类
(四)人事信息类
(五)财务信息类
四、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通过官方网站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有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通过浏览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网站(/)等方式查找所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根据自身特殊需要,向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申请者应当填写《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向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递交(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五、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
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是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主管业务范围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931—5109112
传真号码:0931—4664195
邮政编码:73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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