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拟公开招聘法律顾问(单位)。现按照采购方案要求,就我局聘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的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业务涉及的各项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服务内容:
1. 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参与制定局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并设制规范性制度;
2. 参与重大决策、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研究、论证、评估、并提供法律意见;
3.参与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活动,并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4. 为处理重大、疑难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公共事件、社会公共事件等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5. 为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提供法律意见和应诉建议;
6. 接受委托处理行政诉讼、仲裁以及非诉讼纠纷等法律事务(须委派律师出庭应诉,费用已包含在服务费中);
7. 参与重大经济项目的谈判,并草拟、修改、审查各类合同等法律文书;
8. 协助采购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9. 为规范采购方行政行为和制度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10. 承担采购方法律法规、专业法律知识更新的培训;
11. 为我局退役军人服务大厅提供每周不少于一次的现场律师咨询服务;
12. 办理采购方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服务费用标准:5万元(最高限价)
五、投标资格和条件:
1. 投标单位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并在兰州市区内有常设机构;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在兰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十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三名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2.选派的法律顾问应符合《兰州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遴选管理办法》条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受过系统的法学专业教育,须具有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五年以上执业经验;精通行政类法律法规,熟悉退役军人部门业务;未受过刑事处罚,近五年内没有受过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3.服务团队律师原则上应当根据我局需要随叫随到;在突发事件时能立即提供法律支持、帮助和服务。
4.对提供的法律服务应及时记录按照法律服务的类型分别总结、记录和按照采购方归档要求进行归档;对提供的法律服务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进行妥善保管。
5.严守国家机密、秘密,非公开的信息、资料不向第三方披露。
六、申报材料要求: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律师事务所整体情况介绍、人员情况、工作业绩、所获荣誉等;
4.本项目服务方案和服务报价,所报价格应涵盖本公告第三条所有服务项目;
5.拟安排的律师(不少于2名)情况简介、执业证书、执业方向、五年以上执业经验、法律顾问单位、办理的行政案件、取得的荣誉等材料;
6.其他符合申报资格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
以上条款所有内容必须提供,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法人公章,另标注 “与原件一致”字样或加盖“与原件一致”条章。未按上述要求制作响应性文件的,将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7时(北京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规科,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512室,请递交响应材料时在一楼大厅电话联系科室人员收取(联系电话0931-5109089)。(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510号)。
3.响应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采购响应文件1份(本),装袋密封并签章。供应商应在响应性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盖章)、“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等。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加注标志,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且采购方将不承担响应性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八、项目评审原则及办法
1.组织原则。由询价小组查验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完好后现场拆封。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服务方案可行性、实施可靠性、报价合理性、所提供服务对项目采购要求的响应和满足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2.评分规则。评审时,评审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审采取综合打分法,总分实行百分制。记分内容在紧密结合项目需求的基础上,包含价格、质量、业绩、服务等关键指标。
3.成交供应商的确定。询价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报价最低者优先确定,评审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者优先确定。
4.成交通知书发放。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
5.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法律顾问合同。
电 话:0931- 5109089
兰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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